本標準適用于焊接用不銹鋼(gang)盤條。
一、類別、牌號
盤條按其(qi)(qi)組織(zhi)分為三類。其(qi)(qi)類別和牌號列于表1。
二(er)、尺寸、外形(xing)
2.1 盤條直(zhi)徑范圍為(wei)5.5~12.0mm。
2.2 盤(pan)條直徑及(ji)其允許偏差應(ying)符合GB702-72《熱軋圓(yuan)鋼和(he)方鋼品種(zhong)》的規定(ding)。
2.3 盤條的橢(tuo)圓度不(bu)得超過直(zhi)徑(jing)公差的75%。
三、技術要求
3.1 化學成分
3.1.1 盤條用鋼的熔煉(lian)化學成分應符合表2規定。
3.1.1.1 根據需方要求,HOCr21Ni10,H00Cr21Ni10和HOCr20Ni10Nb的含鉻量(liang)可(ke)規定如下:Cr≥1.9×Ni%。
3.1.1.2 H1Cr17允許含Ni≤0.60%。
3.1.1.3 H1Cr13允許含Ni≤0.60%;含Mo≤0.60%
3.1.2 盤條成(cheng)品(pin)化(hua)(hua)學(xue)(xue)成(cheng)分(fen)允(yun)(yun)許偏(pian)差應符合GB222-84《鋼的(de)化(hua)(hua)學(xue)(xue)分(fen)析試樣取樣法及成(cheng)品(pin)化(hua)(hua)學(xue)(xue)成(cheng)分(fen)允(yun)(yun)許偏(pian)差》中(zhong)表3的(de)規定。
3.2 交(jiao)貨狀(zhuang)態
3.2.1 盤條以熱軋狀態供貨(huo)。
3.2.2 根(gen)據需方(fang)要求,可以盤(pan)條熱(re)軋后酸洗或熱(re)軋后熱(re)處理交貨。
3.3 表面質量
盤(pan)條表面不(bu)得(de)有(you)裂紋、折迭、結疤及(ji)夾(jia)雜(za)等(deng)有(you)害缺陷。如(ru)有(you)上述缺陷必須清(qing)除。清(qing)除深(shen)度(du)不(bu)得(de)超(chao)過(guo)直徑公(gong)差。但允許(xu)有(you)深(shen)度(du)或高度(du)不(bu)超(chao)過(guo)直徑公(gong)差之半的個別劃(hua)痕、麻點、凹坑和(he)凸起。
3.4 在(zai)鋼坯(pi)或(huo)盤條上(shang)檢(jian)驗鋼的低(di)倍組織,橫(heng)截面酸浸低(di)倍試片上(shang)不得有肉(rou)眼(yan)可見的縮孔、氣泡、夾雜及(ji)裂(lie)紋。
4 檢驗(yan)規(gui)則、試驗(yan)方(fang)法
4.1 盤條驗(yan)收(shou)按(an)GB2101-80《型鋼(gang)驗(yan)收(shou)、包裝、標志及質量(liang)證明書的一(yi)般規定》進行。
4.2 盤條檢驗的取樣(yang)數量和試驗方法應符(fu)合表3規定(ding)。
五、包裝、標志和質(zhi)量證明(ming)書
盤(pan)條的包裝、標志和質(zhi)量證明(ming)書應符(fu)合(he)GB2101-30的規(gui)定(ding)。
附(fu)加說(shuo)明(ming):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gong)和國冶金工業(ye)部提出。
本標準(zhun)由大連(lian)鋼廠、冶金工業部標準(zhun)化研究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zhu)要起(qi)草人陳孟光、吳武楠、楊中興、徐孝謙(q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