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設備上開停工用的(de)放(fang)空管(guan)可就地向大(da)氣排放(fang),放(fang)空管(guan)的(de)高度(du)應(ying)高出操(cao)作平臺2.2m以上。放(fang)空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或有人(ren)通過的(de)地方。
②. 設備和(he)管(guan)道上的可燃(ran)氣體(ti)安全泄壓裝置允許向大氣排放時,應(ying)符合下列要(yao)求:
a. 排放(fang)管口不得(de)朝向鄰近設備(bei)或(huo)有(you)人通過的地(di)區(qu)。
b. 排放管口的(de)高度應高出以安全泄(xie)壓(ya)裝置(zhi)為(wei)中心,半徑(jing)為(wei)8m的(de)范圍內的(de)操作(zuo)平臺或建筑物頂3m以上(shang)。
③. 設備和管道上的蒸汽及(ji)其他非(fei)可燃介質安全泄壓裝置向(xiang)大氣排放時,應符合下列(lie)要(yao)求:
a. 排放管口不得朝向鄰近設備或有(you)人通過的地區(qu)。
b. 操作(zuo)壓(ya)力(li)大于4.0MPa蒸汽管道的排放管口的高度應高出以安全泄(xie)壓(ya)裝置為(wei)(wei)中心(xin),半徑為(wei)(wei)8m范圍內的操作(zuo)平臺或(huo)建(jian)筑(zhu)物頂3m以上。
c. 操作壓力為0.6~4.0MPa蒸汽管道的(de)排放(fang)管口的(de)高度宜(yi)高出以安(an)全泄壓裝置為中心,半徑(jing)為4m范圍內的(de)操作平臺或建筑物頂(ding)3m以上。
d. 操(cao)作壓力小于0.6MPa的蒸汽及其他(ta)非可燃(ran)介質管道排放(fang)管口高度宜高出鄰(lin)近操(cao)作平臺或(huo)建(jian)筑物頂2.2m以上。
e. 工業用水管道(dao)上的放空(kong)管口宜(yi)就地朝下排放。
④. 蒸汽透平的蒸汽入口管道上游靠近閥門處宜設置分液包的放凈口。
⑤. 壓縮機吸氣(qi)管(guan)道上(shang)的最低(di)點應(ying)設置(zhi)帶閥門的放(fang)凈口。
⑥. 泵入口(kou)(kou)管道上(shang)的最低點和(he)泵出口(kou)(kou)切斷閥(fa)后的最低點應設(she)置(zhi)帶閥(fa)門的放(fang)凈口(kou)(kou)。
⑦. 容(rong)器(qi)設(she)備上的放空管除(chu)作(zuo)為進(jin)料(liao)呼吸用外(wai),應設(she)置切斷閥(fa),閥(fa)門宜直接與設(she)備管口(kou)相接。當只安(an)裝一個切斷閥(fa)時,其端部宜設(she)置絲堵、管帽(mao)或法蘭蓋密封。
⑧. 凡向大(da)氣排(pai)放(fang)的放(fang)空管道,宜設置低(di)點放(fang)凈口,如圖2.98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