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不銹鋼板材和帶材(Stainless Steel Sheet and Strip)發起第四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對進口自韓國的不銹鋼板材和帶材發起第四次反補貼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上述國家/地區涉案產品發起第四次反傾銷和反補貼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2年10月3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2年11月10日就該案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1999年(nian)7月(yue)27日(ri),美國(guo)商務部正式(shi)對日(ri)本(ben)、韓國(guo)和中國(guo)臺灣地區(qu)不銹(xiu)鋼板材(cai)(cai)和帶材(cai)(cai)征收反傾銷稅。1999年(nian)8月(yue)6日(ri),美國(guo)商務部正式(shi)對韓國(guo)不銹(xiu)鋼板材(cai)(cai)和帶材(cai)(cai)征收反補(bu)貼稅。此后,美國(guo)先后進行了3次日(ri)落復審,并分別于2005年(nian)7月(yue)25日(ri)、2011年(nian)8月(yue)11日(ri)和2017年(nian)10月(yue)3日(ri),3次延(yan)長了征稅期限(xi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