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油管(guan)道選用的(de)鋼管(guan)、管(guan)道附件的(de)材質選擇應根(gen)據(ju)設計(ji)壓力、設計(ji)溫度和所輸介質的(de)物理性質,經(jing)技術(shu)經(jing)濟(ji)比較后(hou)確定。


  輸油管道線路用鋼管應采用管線鋼,鋼管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9711《石油天然氣工業 管線輸送系統用鋼管》的有關規定;輸油站內的工藝管道應優先采用管線鋼,也可采用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8163《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規定的鋼管。


  管道附件和其他(ta)鋼(gang)管材(cai)料應采(cai)用鎮靜鋼(gang)。采(cai)用的(de)鋼(gang)管和鋼(gang)材(cai)應具(ju)有(you)良好的(de)韌性和可焊性。


  當鋼(gang)管儲存、運輸(shu)、施工的(de)環境溫(wen)度或(huo)運行溫(wen)度低于0℃時,應對鋼(gang)管和管道附件材料提出(chu)韌性(xing)要求。


  液化石油氣管道(dao)及管道(dao)附件,應(ying)考慮低溫下的脆性斷裂(lie)和運行溫度(du)下的塑性止裂(lie)性能。


  鋼制鍛造法蘭及其他鍛件,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NB/T 47008《承壓設備用碳素鋼和合金鋼鍛件》、NB/T 47009《低溫承壓設備用合金鋼鍛件》和NB/T47010《承壓設備用不銹鋼和耐熱鋼鍛件》的有關規定。



1. 鋼(gang)制管件(jian)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 冷彎(wan)管、熱煨彎(wan)管宜采用與直管段相同的鋼級材料(liao)制作(zuo)。


   ②. 制作冷彎管(guan)(guan)的鋼管(guan)(guan)管(guan)(guan)型宜與(yu)兩(liang)側連(lian)接的直管(guan)(guan)段(duan)相同(tong),熱煨彎管(guan)(guan)不宜采(cai)用(yong)螺(luo)旋焊縫(feng)鋼管(guan)(guan)制作。


   ③. 用為了達到規定的最低屈服強度而進行過冷加工(控軋、冷擴)的母管制作的熱煨彎管,其許用應力應按現行國家標準GB/T 50253《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的規定取值。


   ④. 鋼制管件的制造、檢驗、試驗、標志和驗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12459《鋼制對焊無縫管件》和國家現行標準SY/T 0609《優質鋼制對焊管件規范》、SY/T0510《鋼制對焊管件規范》和SY/T 5257《油氣輸送用感應加熱彎管》的有關規定。管件與直管段不等壁厚的焊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50253《輸油管道工程設計規范》的規定。



2. 管道附件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ding);


   ①. 管道(dao)附件應按(an)設計(ji)內(nei)壓(ya)力(li)、設計(ji)溫度(du)和最低環境溫度(du)選擇和設計(ji),并(bing)應按(an)管道(dao)附件能承受(shou)作用在其上的(de)外(wai)(wai)壓(ya)、內(nei)壓(ya)、外(wai)(wai)壓(ya)與內(nei)壓(ya)之間最大壓(ya)差進行核算。


   ②. 管道附件的非(fei)金屬(shu)鑲裝件、填料(liao)、密(mi)封件,應選擇耐油、耐溫的材料(liao)。




  鋼制異徑接頭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150.1~150.4《壓力容器》的有關規定。無折邊異徑接頭的半錐角應小于或等于15°,異徑接頭的材質宜與所連接鋼管的材質相同或相近。


  鋼制平封頭或凸封頭的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150.3《壓力容器 第3部分:設計》的有關規定。


  絕緣接頭、絕緣法蘭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SY/T 0516《絕緣接頭與絕緣法蘭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公稱壓力大于5MPa,直徑大于30mm的輸油管道宜采用絕緣接頭。


  輸油管道(dao)的(de)剛度應滿足鋼管運輸、管道(dao)施工(gong)和運行(xing)時的(de)要求。鋼管的(de)外直徑與壁厚的(de)比值不宜大于100。


  輸油管(guan)道(dao)(dao)(dao)應計(ji)算由(you)設計(ji)內壓力(li)、外(wai)部(bu)載(zai)荷(he)和溫度變化所(suo)產生的應力(li),并應使其小于管(guan)道(dao)(dao)(dao)、管(guan)道(dao)(dao)(dao)附件(jian)及所(suo)連接(jie)設備的安全承受能力(li)。



3. 管道(dao)和管道(dao)附件的開孔補強應(ying)符(fu)合(he)下列(lie)規定:


   ①. 在主管(guan)(guan)上直接開孔焊接支(zhi)管(guan)(guan),當支(zhi)管(guan)(guan)外(wai)徑小于(yu)0.5倍主管(guan)(guan)外(wai)徑時,可(ke)采用補(bu)強(qiang)(qiang)圈進行局部補(bu)強(qiang)(qiang),也可(ke)增加主管(guan)(guan)和支(zhi)管(guan)(guan)管(guan)(guan)壁厚度(du)進行整體補(bu)強(qiang)(qiang)。支(zhi)管(guan)(guan)和補(bu)強(qiang)(qiang)圈的材料,宜(yi)與主管(guan)(guan)材料相(xiang)同或相(xiang)近。


   ②. 當相鄰兩支管中心線的間距小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但大于或等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的2/3時,應進行聯合補強或加拿大主管管壁厚度。當進行聯合補強時,支管兩中心線之間的補強面積不得小于兩開孔所需總補強面積的1/2。當相鄰兩支管中心線的間距小于兩支管開孔直徑之和的2/3時,不得開孔。


   ③. 當開(kai)孔直徑小于(yu)或等于(yu)50mm時,可不補強。


   ④. 當支(zhi)管外徑大于或等(deng)于0.5倍(bei)主管外徑時(shi),應(ying)采用三通或采用全包型補強。


   ⑤. 三通和(he)主管開孔宜采用等(deng)面(mian)積補強。


   ⑥. 開孔(kong)邊緣距(ju)主(zhu)管焊縫(feng)宜(yi)大于主(zhu)管管壁(bi)厚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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