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改(gai)(gai)變換熱(re)器(qi)管(guan)口位(wei)置,只改(gai)(gai)變流(liu)體的出入(ru)方(fang)向(xiang)。有(you)時,為了簡化(hua)配管(guan)設計,可以不改(gai)(gai)變換熱(re)器(qi)管(guan)口位(wei)置,只改(gai)(gai)變流(liu)體的出入(ru)方(fang)向(xiang),改(gai)(gai)換管(guan)程和殼程流(liu)體方(fang)向(xiang),見(jian)圖7.23。
2. 改變換(huan)熱器(qi)管口位置(zhi)。有(you)時,為(wei)了方(fang)便配(pei)管設計、降低壓降,可以調換(huan)換(huan)熱器(qi)的殼程進、出口管口位置(zhi)。
3. 可(ke)根據管道布置的要求來確定,管口(kou)可(ke)以水平、垂直(zhi)或任意角度,也可(ke)在管口(kou)法蘭前用彎(wan)頭代替(ti)直(zhi)管,見圖7.24。
a. 通常采用圖7.24(a)所示形式。
b. 當管道口徑比較大,可(ke)能會(hui)增加換熱(re)器的(de)(de)安(an)裝(zhuang)(zhuang)高度,當對安(an)裝(zhuang)(zhuang)高度有限制時,采用(yong)圖7.24(b)所示形(xing)式:當希望換熱(re)器的(de)(de)安(an)裝(zhuang)(zhuang)高度與其他(ta)換熱(re)器相同時;當換熱(re)器放(fang)置在結(jie)構(gou)下,由(you)于換熱(re)器安(an)裝(zhuang)(zhuang)高度的(de)(de)增(zeng)加,可(ke)能引起不必要的結構高度的增(zeng)加時(shi);當換熱器(qi)安裝在水平(ping)容器(qi)上方時(shi);當換熱器(qi)疊加放置時(shi)。
c. 當采用圖7.24(b)所(suo)示(shi)形式時(shi),應(ying)及(ji)時(shi)向(xiang)設備專業(ye)提(ti)出條件。這些活動應(ying)在管(guan)道走向(xiang)研究(jiu)階段完(wan)成。
d. 尺(chi)寸a應由管道工程師確(que)認。尺(chi)寸h應根據排放的(de)口徑來決(jue)定。
④. 在對稱的位置上更改管口,見圖7.25。
⑤. 接管(guan)可以開在封(feng)頭軸(zhou)向位(wei)置,平行于列管(guan)進出,但需要(yao)與(yu)工(gong)藝專業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