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裝卸站的汽車進、出(chu)口(kou)宜分開設置,當進出(chu)口(kou)合(he)用時,站內應設回車場(chang)。
②. 裝卸車場(chang)應采用(yong)現澆混凝土地(di)面。
③. 裝卸車鶴位與(yu)緩(huan)沖罐之間的(de)距(ju)離(li)不應小(xiao)于5m,高架罐之間的(de)距(ju)離(li)不應小(xiao)于0.6m。
④. 甲B、乙A類液體裝卸車鶴位與(yu)集中布置的(de)泵(beng)的(de)距離不應小于8m。
⑤. 站內無緩沖罐時,在距裝卸車(che)鶴位10m以外的裝卸管(guan)道上應設(she)便于操作的緊急切斷閥。
⑥. 甲B、乙(yi)、丙A類液體的裝卸(xie)車應采用(yong)液下裝卸(xie)車鶴管。
⑦. 甲B、乙、丙A類液體與(yu)其他類液體的兩(liang)個裝卸(xie)車棧(zhan)臺相鄰(lin)鶴位之間的距離不(bu)應(ying)小于8m。
⑧. 裝卸車(che)鶴(he)位(wei)之(zhi)間的距離不應小于4m,雙側裝卸車(che)棧臺相鄰鶴(he)位(wei)之(zhi)間或同一鶴(he)位(wei)相鄰鶴(he)管之(zhi)間的距離應滿足鶴(he)管正(zheng)常(chang)操作和檢修(xiu)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