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構筑物畫(hua)法的一(yi)般要求(qiu)


  ①. 對于構(gou)筑物(wu)無(wu)論在圖紙范圍內還是(shi)外,均(jun)應用實線表示。


  ②. 平(ping)臺及樓面標高(gao)應(ying)表示。


  ③. 柱(zhu)線(xian)號和(he)柱(zhu)間距在平面圖上應表示,但(dan)立面圖則(ze)不需表示(柱(zhu)線(xian)號用Φ10mm的圓(yuan)表示)。


  ④. 柱(zhu)線號應從圖紙的正面看,水(shui)平書寫。


  ⑤. 柱線號的數字(zi)或字(zi)母應(ying)與布(bu)置圖一致(zhi)(大小寫(xie)字(zi)母應(ying)有所區(qu)別)。


  ⑥. 對于沒(mei)有柱線號的簡單的構筑物(如操作(zuo)平臺(tai)),柱子則不需表示。



2. 鋼結構


  ①. 基(ji)礎外(wai)形、柱子(zi)、主梁及次梁均要表示(shi)。


  ②. 斜撐(cheng)的中心線應表示(shi)。


  ③. 梯子、臺階應表示。


  ④. 鋼結構防火后的外形(xing)應表示出來(lai)。


  ⑤. 樓板用相交陰影(ying)線(xian)表示。



3. 混凝土結(jie)構


  ①. 柱、梁及樓面的(de)外形(xing)應表示。


  ②. 斷面用三條斜線(xian)表示。


  ③. 依(yi)(yi)據與參考(kao)線的距離來(lai)表(biao)示設備(bei)坑和油堤的位(wei)置,這些尺(chi)寸依(yi)(yi)據布置圖(tu)來(lai)表(biao)示,除另有說明,墻的厚度(du)不需表(biao)示。


  ④. 儲油池(chi)、電纜溝和排污(wu)坑應在圖上表(biao)示,但(dan)名稱、尺寸及位置不需(xu)表(biao)示。


  ⑤. 樓層不需表(biao)示。


    注意,當鋼(gang)結構的(de)一(yi)部分(如柱基(ji)礎,設備平臺等(deng))超出了界區(qu)線(xian),鋼(gang)結構的(de)整個外形應表示,不(bu)能有界區(qu)線(xian)切(qie)斷。而與其他圖(tu)紙相接(jie)的(de)通道和橫梁可(ke)以在界區(qu)線(xian)處斷開。



4. 管道布置平(ping)面(mian)圖構筑(zhu)物的(de)畫法實例


   構筑(zhu)物的畫(hua)法如圖10-8所(suo)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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