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工鋼制無縫不銹鋼對(dui)焊管件(jian)若采用冷加工工藝,成型后須進行消除應力的熱處理。若采用熱加工工藝,當其終壓溫度低于表15-16所列終壓溫度時,也必須進行熱處理,毛坯的加熱工藝及熱處理工藝可按表15-16。
2. 不(bu)銹(xiu)鋼三(san)通應保證兩側的增厚一致,肩部圓角過渡部分的壁厚應保證大于或等于端部壁厚的1.4倍。可采用抽樣解剖或超聲波測厚儀測定。當制造工藝穩定后,可減少抽檢數量,具體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
3. 不銹鋼彎頭圓弧過渡部分的壁厚應均勻。
4. 不銹鋼異徑管的直管部分與圓錐部分應圓滑過渡,圓錐部分壁厚自大端向小端應均勻減薄。各部分的橢圓度應小于2%,同心異徑管中心線應保證同心,其偏差允許3mm。
5.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不(bu)銹鋼管件應具有正確的外形尺寸,主要尺寸允許偏差見15-4條規定。
6. 熱(re)加工成型和(或)熱(re)處理(li)的管(guan)件不得有(you)過燒、嚴重(zhong)脫皮等現象。
7.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管件熱處理后(hou),應檢查管件的硬度(du),其值應為:20號鋼 HB≤156 、15CrMo HB≤179 。
8. 化工鋼制無(wu)縫對焊(han)管(guan)件成型后(hou)不應有分層、裂(lie)紋和(he)影響強度的折皺等缺(que)陷存(cun)在。若發現有裂(lie)紋,應采用機械方法(fa)消除(chu),當經(jing)探傷確認裂(lie)紋已消除(chu),經(jing)打磨后(hou)的剩余(yu)壁厚應不小于15-4條(tiao)規定的最小壁厚時,方可使用。
9. 化工鋼(gang)制(zhi)無縫對焊(han)管件應進行(xing)100%磁力探傷,在此基礎上(shang),再按同批(pi)號、同材(cai)料(liao)、同規格(ge)抽(chou)5%且不少于一件作(zuo)X射(she)(she)線檢驗(yan)。X射(she)(she)線檢驗(yan)按 GB/T 3323,I級為合(he)格(ge)。若發現有(you)不合(he)格(ge),須(xu)(xu)取(qu)雙倍數量復驗(yan),復驗(yan)結果若仍(reng)有(you)不合(he)格(ge)者,必須(xu)(xu)逐件檢驗(yan)。
10. 管件焊端坡(po)口
化工鋼制無(wu)縫(feng)對焊管件的焊接端(duan)部應開(kai)坡口,坡口的形狀(zhuang)和尺(chi)寸見(jian)圖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