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工鋼制無縫不銹鋼對焊管件(jian)若采用冷加工工藝,成型后須進行消除應力的熱處理。若采用熱加工工藝,當其終壓溫度低于表15-16所列終壓溫度時,也必須進行熱處理,毛坯的加熱工藝及熱處理工藝可按表15-16。
2. 不銹鋼三通應保證兩側的增厚一致,肩部圓角過渡部分的壁厚應保證大于或等于端部壁厚的1.4倍。可采用抽樣解剖或超聲波測厚儀測定。當制造工藝穩定后,可減少抽檢數量,具體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
3. 不(bu)銹(xiu)鋼彎頭圓弧過渡部分的壁厚應均勻。
4. 不銹鋼異徑管的直管部分與圓錐部分應圓滑過渡,圓錐部分壁厚自大端向小端應均勻減薄。各部分的橢圓度應小于2%,同心異徑管中心線應保證同心,其偏差允許3mm。
5.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不銹鋼管件應具有正確的外形尺寸,主要尺寸允許偏差見15-4條規定。
6. 熱(re)(re)加工成型和(或(huo))熱(re)(re)處理(li)的管件不得有過燒(shao)、嚴重脫皮等現象。
7. 化工鋼制無(wu)縫對焊管件熱處(chu)理后,應檢(jian)查管件的硬(ying)度,其(qi)值(zhi)應為:20號鋼 HB≤156 、15CrMo HB≤179 。
8. 化工鋼制(zhi)無縫對焊(han)管件成型后(hou)不應(ying)有分(fen)層(ceng)、裂(lie)紋(wen)和影響強度的折皺等(deng)缺陷存在。若(ruo)發(fa)現有裂(lie)紋(wen),應(ying)采用機械(xie)方(fang)法消(xiao)除(chu),當經(jing)探(tan)傷確認裂(lie)紋(wen)已消(xiao)除(chu),經(jing)打(da)磨后(hou)的剩余壁厚(hou)應(ying)不小于15-4條規定的最小壁厚(hou)時,方(fang)可使用。
9. 化工鋼制(zhi)無(wu)縫對焊(han)管件應進行100%磁力探傷,在此基(ji)礎上,再按同(tong)批號(hao)、同(tong)材料、同(tong)規格(ge)抽5%且不少(shao)于一(yi)件作X射線(xian)檢驗(yan)。X射線(xian)檢驗(yan)按 GB/T 3323,I級為合格(ge)。若(ruo)發現有不合格(ge),須取雙倍(bei)數(shu)量復驗(yan),復驗(yan)結(jie)果若(ruo)仍有不合格(ge)者(zhe),必須逐件檢驗(yan)。
10. 管件焊端坡口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han)管件的焊(han)接端部應開(kai)坡口,坡口的形(xing)狀(zhuang)和尺寸見圖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