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化工鋼制無縫不銹鋼對焊管件(jian)若采用冷加工工藝,成型后須進行消除應力的熱處理。若采用熱加工工藝,當其終壓溫度低于表15-16所列終壓溫度時,也必須進行熱處理,毛坯的加熱工藝及熱處理工藝可按表15-16。

2. 不銹鋼三(san)通應保證兩側的增厚一致,肩部圓角過渡部分的壁厚應保證大于或等于端部壁厚的1.4倍。可采用抽樣解剖或超聲波測厚儀測定。當制造工藝穩定后,可減少抽檢數量,具體數量由供需雙方協商。
3. 不銹鋼彎頭圓弧過渡部分的壁厚應均勻。
4. 不銹鋼異徑管的直管部分與圓錐部分應圓滑過渡,圓錐部分壁厚自大端向小端應均勻減薄。各部分的橢圓度應小于2%,同心異徑管中心線應保證同心,其偏差允許3mm。
5.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不銹鋼管件應具有正確的外形尺寸,主要尺寸允許偏差見15-4條規定。
6. 熱加工成(cheng)型和(或)熱處理(li)的管件不得有(you)過燒、嚴重脫皮等現象。
7.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管件熱處理后,應檢查管件的硬度,其(qi)值應為:20號(hao)鋼 HB≤156 、15CrMo HB≤179 。
8. 化工鋼(gang)制無縫對焊管件成型后不應有分層(ceng)、裂(lie)紋(wen)和(he)影響(xiang)強度的(de)折(zhe)皺等缺陷存在。若發現(xian)有裂(lie)紋(wen),應采用機(ji)械方法消除,當經(jing)探傷確認裂(lie)紋(wen)已消除,經(jing)打磨后的(de)剩余(yu)壁(bi)厚應不小(xiao)(xiao)于15-4條(tiao)規(gui)定(ding)的(de)最小(xiao)(xiao)壁(bi)厚時(shi),方可使用。
9.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管(guan)件應(ying)進(jin)行100%磁力探傷,在(zai)此基礎上,再按同(tong)批(pi)號、同(tong)材料、同(tong)規格(ge)(ge)抽5%且不少于一件作X射(she)(she)線(xian)檢(jian)驗(yan)。X射(she)(she)線(xian)檢(jian)驗(yan)按 GB/T 3323,I級為合格(ge)(ge)。若(ruo)(ruo)發現有不合格(ge)(ge),須取(qu)雙(shuang)倍數量(liang)復驗(yan),復驗(yan)結果若(ruo)(ruo)仍有不合格(ge)(ge)者,必須逐件檢(jian)驗(yan)。
10. 管件焊端坡口(kou)
化工鋼制無縫對焊管(guan)件的焊接端部應(ying)開坡(po)(po)口,坡(po)(po)口的形狀和尺寸見圖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