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shu)油管道按GB 50253《輸(shu)油管道工程(cheng)設計規范》,與周圍構筑物保持(chi)一定的距離,還(huan)應(ying)符(fu)合下列規定:
①. 與城鎮(zhen)居(ju)民點或人群密(mi)集的村莊、學校的距離,不宜小(xiao)于15m。
②. 與飛機場、海(河)港碼頭以及(ji)大(da)、中型水庫(ku)和水工(gong)建、構筑物、工(gong)廠的距離不宜(yi)小(xiao)于20m。
③. 與(yu)高速(su)公路及一、二級公路水(shui)平敷設時,其距離不宜(yi)小于10m。
④. 與(yu)鐵路(lu)平行(xing)敷(fu)設(she)時,管道應敷(fu)設(she)在距離鐵路(lu)用地(di)范圍(wei)邊線(xian)3m以外。
⑤. 同軍工(gong)廠、軍事設施(shi)、易(yi)燃易(yi)爆倉庫、國(guo)家重點文物保護單(dan)位(wei)的最小(xiao)距離應同有關部門協(xie)調解決(ju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