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chu)非(fei)工程合同另有要求,用于管(guan)道的顏(yan)色可按相關的標準、規范執行。SH 3043《石油化工企業設備管(guan)道鋼(gang)結構(gou)表面色和標志規定(ding)》規定(ding)的涂色及標志色。見表16.174~表16.176。
管道標(biao)志的設置如下:
①. 管道及其(qi)分支、設(she)備(bei)進(jin)出口處和跨越裝置邊界處應刷字樣和箭頭(tou)。
②. 字樣表示應(ying)采用下列方法之一,同(tong)一裝(zhuang)置或單元內的字樣表示應(ying)一致:
a. 介質的中文名稱;
b. 介質的英文(wen)名稱(cheng)、縮寫或代號;
c. 管號。
③. 當介(jie)質(zhi)為雙向流動時,應采用雙向箭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