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正(zheng)火(huo)狀態(normalized condition)
鋼材出廠前經正火熱處理,這種交貨狀態稱正火狀態。由于正火加熱溫度(亞共析鋼為Ac3+30~50~50℃,過共析鋼為Accm+30~50℃)比熱軋終止溫度控制嚴格,因而鋼材的組織、性能均勻。與退火狀態的鋼材相比,由于正火冷卻速度較快,鋼的組織中珠光體數量增多,珠光體層片及鋼的晶粒細化,因而有較高的綜合力學性能,并有利于改善低碳鋼的魏氏組織和過共析鋼的滲碳體網狀,可為成品的進一步熱處理做好組織準備。碳素結構鋼、合金結構鋼鋼材常采用正火狀態交貨。某些低合金高強度鋼如14MnMoVBRE、14CrMnMoVB鋼為了獲得貝氏體組織,也要求正火狀態交貨。
2. 退火(huo)狀態(annealed condition)
為(wei)降低鋼的(de)硬(ying)度(du)和提高塑(su)性(xing)(xing),便于加工(gong),或(huo)者為(wei)消除(chu)冷(leng)卻與(yu)焊接時產生的(de)硬(ying)脆性(xing)(xing)與(yu)內(nei)應力,可(ke)將鋼材加熱到(dao)800~900℃,經過保溫后緩慢(man)冷(leng)卻,可(ke)達到(dao)使用的(de)要求。如白口鐵在900~1100℃退火(huo),可(ke)降低硬(ying)脆性(xing)(xing),得到(dao)可(ke)鍛(duan)性(xing)(xing)。
鋼材出廠前經退火熱(re)處理,這種交貨狀態稱退火狀態。退火的(de)目的(de)主要是為了消除(chu)和改善(shan)前道工(gong)序遺留的(de)組織缺(que)陷和內應力,并為后道工(gong)序做(zuo)好(hao)組織和性能上的(de)準備。
合金結構鋼、保證淬透性合金鋼、冷鐓鋼、軸承鋼、工具鋼、汽輪機葉片用鋼,鐵素體型不銹耐熱鋼的鋼材常用退火狀態交貨。

